會員子女獎學金
目的:提供會員更完善的會員制度,提供會員子女獎學金,協助並鼓勵會員子女在就學上的努力,特訂定本辦法
對象:本會會員或會員之直系親屬就讀本國籍高中以上學校,學年成績達本會頒發標準者;每一會員至多申請兩名
獎學金給付標準:
申請年成績需皆達下列標準者:
智育(學業成績):高中職八十五分以上,大專國立院校八十分以上、私立院校八十五分以上,研究所國立院校七十五分以上、私立院校八十五分以上。
德育(操行成績):八十分(甲等)以上。
大專校院係指大學、四技、二技、五專、三專、二專等學校,不包括空中大學、空中專校及軍警學校。
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一、二、三年級比照高中職,四、五年級比照大專院校標準發給。
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各類在職班、輪調建教班、假日班、學分班、公費生、延畢學生、學士後各學系學生或年齡超過二十五歲之在學生不受理申請。
獎學金申請與核發
會員申請需入會滿一年 (年資不累計)。
達到給付標準之會員,每學期(半年制)申請金額為 新台幣 500元。
申請時間:每年共計兩次申請時間(109年3月開始實施申請,限上班時間)
上半學年:每年9月1日~9月15日。
下半學年:每年3月1日~3月15日。
申請日期為上班時間內攜帶下列資料至本會洽辦,逾期不予受理。
成績單正本(影印本需經校方蓋章)。
存摺及戶口名簿正本。(核對後發還;無須影印)。
會員印章。
